南北朝和隋唐时期,洛阳城里生活着不少姓长孙的鲜卑人,他们长期活跃在上层社会,如长孙晟、长孙无忌、长孙皇后……在长孙一族中,有一位低调的清官,他就是长孙俭。
年少有才,刚正不阿,长孙俭很快得到赏识。公元540年,长孙俭奉命担任荆州刺史,上任没多久,便有当地百姓举报一个名叫泉璨的县令贪赃枉法。新官上任三把火,长孙俭得知在自己管辖的地盘上竟出了败类,立刻下令彻查此事。
结果,人证、物证俱全,泉璨的罪行是板上钉钉的事。父母官犯罪当然要严惩,可长孙俭出人意料地做了这样一件事。
他把部下召集到厅堂前,告诉大家:“发生此事不是泉璨的错,怪我没有尽职,没有教育好下属。”说完,长孙俭脱去上衣,跪在地上,拿出鞭子命令衙役:“狠狠抽我30鞭,不要手下留情。”
这是唱的哪一出?在场官员全傻眼了,连忙劝阻:“泉璨又不是您提拔的,他犯罪也不该您挨打呀!”长孙俭一听便恼了,当场训斥道:“作为父母官,管好下属是我的职责。如果都因升职、离任推卸责任,倒霉的只有国家和百姓。”
长孙俭治理荆州期间,百姓们的生活直奔小康,大家更是把他当成大救星,不仅联名上书请求长孙俭留任,还为他立碑歌功颂德。
长孙俭的所作所为连皇帝听闻都很高兴,皇帝知道长孙俭一生清廉,全家人挤在小破屋中生活,便赐给他一套豪宅。长孙俭临终前,再三叮嘱子女一定要将此宅奉还给官府,并薄葬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