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弘嗣(sì)(公元567年—613年),隋朝河南洛阳人。其祖父元刚,北魏渔阳王;父元经,北周渔阳郡公。元弘嗣少年时继袭父爵,18岁任左亲卫。开皇九年(公元589年),随晋王杨广参加平灭陈朝战役,因功授上仪同。他是史上有名的酷吏。
仁寿末年,元弘嗣被隋炀帝任命为木工总管,负责营建东都洛阳。其间他也施尽暴政。大业初,炀帝即有攻打辽东之意,遂委派元弘嗣前往东莱海口负责监造战船,准备水陆并进攻打高丽。各州派去服役之人都备受元弘嗣的折磨。他令官兵督役,使丁役们昼夜站立于水中劳作,劳工们“自腰以下,无不生蛆”,死者无数。元弘嗣用劳工们的生命换取自己的高官。不久,他即因督造之功被提拔为黄门侍郎,又转为殿内少监。征辽东之役,他又进位金紫光禄大夫。次年,炀帝再征辽东,而陇西起义不断,炀帝命他率兵击灭之。
大业九年(公元613年),杨玄感趁炀帝亲征辽东,起兵黎阳反隋,带兵围攻东都洛阳。有人告发元弘嗣暗通杨玄感,被执送炀帝处。经审讯他并无反迹,理应释放,但炀帝疑心极大,遂将元弘嗣除名,流放边远地区。元弘嗣于流放途中死去,就这样结束了他的酷吏生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