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貂换酒又何妨
导语:中国封建社会受儒家文化影响,男尊女卑。在很多朝代,男人三妻四妾、喜新厌旧是常态,妻子不高兴也只能忍。丈夫恼了,一纸休书就能把妻子撵出门。妻子则要从一而终。
 中国封建社会受儒家文化影响,男尊女卑。在很多朝代,男人三妻四妾、喜新厌旧是常态,妻子不高兴也只能忍。丈夫恼了,一纸休书就能把妻子撵出门。妻子则要从一而终。
  
  
  北魏的情况却有点儿特殊。北魏女子“持制夫为妇德,以能妒为女工”,整天研究“御夫术”,把管好丈夫当妇德,把善妒当特长,男人想纳妾,门儿都没有!
  
  纳小妾?想得美
  
  公元494年,北魏孝文帝拓跋宏率鲜卑人迁都洛阳,也把北方游牧民族的习俗带到了中原。
  
  汉人受儒家文化影响,女人的命运由男人安排,少时从父,出嫁从夫,老来从子。鲜卑族来自北方大草原,保留着母系氏族社会遗风,贵母贱父,有“女国”之称。北魏女子较少受封建礼教约束,男女关系较为平等。
  
  史载,鲜卑夫妇往往直呼对方姓名,妻子在丈夫面前无须低眉顺眼。北魏女子强势彪悍,好妒成风。“父母嫁女,则教之以妒;姑姊逢迎,必相劝以忌”。女人若是管不住丈夫,不能把丈夫收拾得服服帖帖,是会被嘲笑的。男人若敢胡搞,则会被千夫所指,众叛亲离。
  
  虽然北魏孝文帝在洛阳大力推行汉化改革,推进民族大融合,但文化习俗不是一朝一夕可改变的,鲜卑人仍保持着一夫一妻的传统。
  
  《魏书》《北史》等说,古时的王公贵族大都一妻多妾,“而(北魏)圣朝忽弃此数,由来渐久”。北魏定都洛阳后,汉人的婚嫁规矩也跟着变了,“举朝略是无妾,天下殆皆一妻”,男人非但不能三妻四妾,还得小心照顾老婆的情绪。
  
  北魏孝文帝下诏支持女人离婚再嫁,“虽娉为妻妾,遇之非理,情不乐者亦离之”。有皇帝撑腰,京都洛阳的女人们底气十足,自尊自爱,“不受人欺,畏他笑我”,拈花惹草、出轨背叛的男人,会被她们毫不留情地踢出门外。
  
  遇事女人说了算
  
  北魏时期姐弟恋盛行,寡妇再嫁腰杆儿笔挺。
  
  元和——河南王拓跋曜的曾孙,娶了当朝公主的女儿为妻。他不爱这个女人,又不敢休妻,干脆落发为僧。孝文帝去世后,元和蓄发还俗,娶了一个姓曹的寡妇。据说,曹太太不但比元和大15岁,还带了5个“拖油瓶”。
  
  这段“姐弟恋”如今说来惊世骇俗,但在北魏人眼里没啥大不了。
  
  鲜卑男子大多有“恋母情结”。鲜卑女性在家族中拥有绝对权威。她们追求自由恋爱,不会听什么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,结婚后依然热衷于社交,为丈夫拉人脉,为儿子求官职。
  
  家里遇到大事,晚辈们得和女性长辈商量,听其意见。再强悍的男人也得听妈妈的话,“怒则杀父兄,而终不害其母”,否则,母亲的娘家人会来复仇。
  
  《北史》里说,北魏大将长孙稚的二婚太太罗氏比丈夫大十多岁,且善妒,不许丈夫纳妾。年轻貌美的女仆跟丈夫多说两句话,罗氏便起了疑心,活活折磨死了4个童仆。
  
  北魏人不认为罗氏蛇蝎心肠,反而赞同长孙太太“维权”。长孙稚乃长安、洛阳两地的名人,不讳言惧内,反而与罗氏相敬如宾,白头到老,当时的社会风气可见一斑。
  
  话说回来,童仆这样的下层女子被随意害死,可见北魏律法维护的只是贵族女子的婚嫁权利。贫寒女子性命堪忧,何谈平等与自由?
  
  女子当自强
  
  隋、唐王朝是在南北朝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。宋代理学家朱熹认为,武则天这位唐代女子特立独行,跟北魏遗风有关,“唐源流出于夷狄,故闺门失礼之事,不以为异”。
  
  近代学者陈寅恪认为,隋唐时期华夏文明焕然一新,得益于将北朝夷狄的精气神注入了中原文化的身躯。他说,唐人的祖先世代与北魏鲜卑族通婚,所以民风开放、强悍包容。
  
  武则天本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女人,后来竟嫁给李世民的儿子李治,当上了唐高宗的皇后。这种率性行为违反封建礼教,似乎大逆不道,但鲜卑人习以为常,“父死,妻其后母”,儿子娶后妈、后妈嫁继子不足为奇。
  
  后来,武则天以卓绝的政治智慧登上中国最高权力舞台,定都洛阳,睥睨天下,不过是将“我的人生我做主”的女性意识发扬光大而已。
  
  对了,花木兰也是北魏女英雄。从花木兰到武则天,拒绝男权社会对女性的传统定义,敢于挑战男性权威,追求女性自我价值的实现,这份勇气值得点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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